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:
1.大交通:深圳往返南昌高铁二等座(以实际出票为准)。
2.用餐:3 早 4 正(正餐 30 元/人正,10 人一桌 8 菜 1 汤,若人数不足 10 人,则减少菜的数量或
调整菜单;如不用餐餐费不退,庐山婺源酒店均为用晚餐送早餐,如不在酒店吃晚餐则早餐自理)。如成团人数不足 8 人餐费退还客人不做团餐;如因游客原因不吃团餐不退餐费。
3.住宿:行程所列参考酒店(若出现单人或单男单女时,需补房差元/人)。
4.用车: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(按人数定车型,保证一人一正座),此线路因山路较多且地理环境较特殊大巴只适用底盘高国产旅游车,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;(不提供座次要求)。
5.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,篁岭景区除外。赠送景点不去不退,且任何证件不享受优惠!
6.导游服务:行程中所安排导游为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,并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优秀人员。
7、接送站服务:南昌站、南昌西站、南昌东站、南昌机场接送(往返各一趟)。
费用不含:
1、报价不含景区内小交通:庐山观光车 90 元/人、大口瀑布往返缆车 50 元/人、篁岭索道 130元/人;合计¥ 270 元/人;
2、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、餐费、等私人费用。
3、行程中未提到包含的其它费用:如景区内二道门票、观光车、电瓶车、索道、租赁等费用。
4、不提供自然单间,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。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,非免费餐饮费、洗衣、电话、饮料、烟酒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费用。
5、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,及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;
6、儿童的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。例如产生超高餐费、门票等需客人另付!
7、因交通延误、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,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。
8、航空保险、旅游意外保险;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,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。
9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;
10.补单房差:【补单房差 ¥490 元/人】。
如何签约?如何付款?
预订流程:

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签署旅游合同:旅行社签约传真签约
旅游社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507室(华联电子商务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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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醒
1、请贵宾报名前确认自身良好健康,请隐瞒旅行社不承担责任,保险公司也会列入免赔范围。
2、请游客行程中积极反馈团队情况,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,如团中未及时反馈,返回后不接受投诉。
3、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-75周岁,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%赔付,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,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。
4、若出现旅游者退团,按照《团队国内旅游合同》规定来执行,如果按规定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,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
5、行程中如自行离团,视为游客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,因自身原因未产生的费用(如:门票、住宿、餐费、交通等)一律不退。离团期间人身安全、及财产安全由客人自负,请并在离团前配合导游签订自愿离团证明。
6、行程中需换乘观光车、套车形式,统一由车队调配,无法专车专用,客人物品随身携带。
7、行程中如发生的纠纷,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(下)机、车、船、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,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,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-30%的违约金。
8、如遇到堵车造成的误上火车及登机等其它经济损失,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,产生费用游客承担。
9、如发生意外情况时,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,游客给予配合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10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、延误、滞留或提前结束时,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,如发生费用加减,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,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