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:
【车票】往返高铁动车票及服务费 车次以实际为准,保证车票,不强求连号票,餐饮自理。
【交通】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(按人数定车型,保证一人一正座),根据当天人数安排车型。
【门票】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不含景点园中园额外收费。
【散团】此团为当地散团,跟其他旅客拼团同游。如排队、套车不得投诉;不含非必要可选择性的项目。
【导游】当地专业导游全程服务,不含全陪工作人员,提供车购当地特产手信服务,可自愿选购。
【用餐】4早6正(正餐30元/人正,10人一桌8菜1汤),取消正餐需补早餐,正餐取消需提前一天。
【住宿】行程所列各地酒店标间。行程中的所列酒店仅供参考。单人需补房差680元/人,酒店有设施时可调整为三人标间或加床,如不占床退400元/人,国庆期间房差890元/人,如不占床退450元/人。
【保险】旅行社责任保险服务,旅游意外保险可代买。
【服务】全程提供饮用水,出发地到高铁站接送如需要可代订。
门票优惠:65周岁以上可享受报团优惠120元/人;60-64周岁享受报团优惠60元/人;(需提供有效老人优惠证件,若证件无效,需补相应差价)。
费用不含:
1、必消:不含庐山环保车90元/人;不含篁岭往返缆车65元/人(不足65周岁篁岭往返缆车按130元/人);不含三清山往返缆车125元/人;不含婺女洲《遇见 婺源》山水实景演出+《遇见 光影》灯光秀超值套餐180元/人;
2、不含深圳北、深圳机场接送站/机费用,顾客自行刷身份证进站。
3、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、餐费、等私人费用。
4、行程中未提到包含的其它费用:如景区内二道门票、观光车、电瓶车、索道、租赁等费用。
5、不提供自然单间,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。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,非免费餐饮费、洗衣、电话、饮6、烟酒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费用。
7、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,及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;
8、儿童的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。例如产生超高餐费、门票等需客人另付!
9、因交通延误、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,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。
10、航空保险、旅游意外保险;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,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。
11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。
如何签约?如何付款?
预订流程:
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签署旅游合同:旅行社签约传真签约
旅游社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507室(华联电子商务部)查看地图
温馨提醒
1、请贵宾报名前确认自身良好健康,请隐瞒旅行社不承担责任,保险公司也会列入免赔范围。
2、请游客行程中积极反馈团队情况,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,如团中未及时反馈,返回后不接受投诉。
3、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-75周岁,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%赔付,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,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。
4、若出现旅游者退团,按照《团队国内旅游合同》规定来执行,如果按规定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,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,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
5、行程中如自行离团,视为游客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,因自身原因未产生的费用(如:门票、住宿、餐费、交通等)一律不退。离团期间人身安全、及财产安全由客人自负,请并在离团前配合导游签订自愿离团证明。
6、行程中需换乘观光车、套车形式,统一由车队调配,无法专车专用,客人物品随身携带。
7、行程中如发生的纠纷,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(下)机、车、船、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,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,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-30%的违约金。
8、如遇到堵车造成的误上火车及登机等其它经济损失,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,产生费用游客承担。
9、如发生意外情况时,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,游客给予配合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10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、延误、滞留或提前结束时,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,如发生费用加减,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,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。